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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是前面所述的觀點有其連貫性,突然有想要藉由討論招式,分析用法差別的衝動。這塊是我最不喜觸碰的區塊。因為若我幾年所堅持的觀點是錯的,那我可能有誤導之嫌,但若我胡扯的正好猜中,那一者減少了人獨自思考的機會,二者增加自己外出的危險性。因我是話多膽小出了名的。


在太極拳架中,有許多看似同式卻又有不同名稱的架勢,其中「提手式」與「手揮式」就是個例子。有人的思維是以左右的「對稱性」來做分別,或其他不同角度思考。我獨固執以自己的觀點要求自己。「提」就是提意,同理既叫「揮」就要有揮意,但較麻煩的是,人心若想提人,或手一想揮人的衝動,抱歉!那不是我所說的「提」與「揮」意。當然你不一定的錯,但我硬是只堅持自己的。這裡所說的「提」與「揮」為甚麼後面還要加個「意」?是因為它們只是也只能是種「感覺」而不是種「衝動」。「感覺」與「衝動」絕不相等,如人在外心想到家,或只是種「念頭」,但若有回家的「意念」那則是種衝動。「念頭」是較近靜態的思考,「衝動」則又是較動態的意圖。但這在行為未產生時都只屬內在情緒的「運作」外表沒顯現。現人就多的是分不清者兩種意識型態的差別,常把馮京當馬涼,而常誤把「用意不用力」的意念,當作是包裝著企圖的「意圖」。


「意念」絕不是「意圖」,連是臆測或意想都不可以。為甚麼?凡所走過必留下痕跡,若真要「神不知鬼不覺」,絕對沒其他方法,就是連自己也不知道。道理太簡單,講個例子,當自己在如廁時,即使味道再濃,自己往往並不會太自知,但只要他人先前曾上過,你一進入就馬上感覺得出。「意念」真要嚴格從審,應是已近乎靜中觀察的「心境」,是「知道」但少了「想動」的衝動。所以一般所說的「醉拳」,不是練這種拳就要喝酒喝的爛醉才能練,當然更不是裝顛賣瘋的假醉態。倒只是只要連自己都不知要怎麼或何時何處起手出腿,對手又怎可能知道自己的動態?


所以提與揮一開始需先做減少想提與想揮的「自我告誡」,再試著以想體會的心情去體察個中差別。如以「提」為例,若打拳時一打到「提手上式」,手就像被催眠似的用手做「提」的動作,倒不如全身何妨先放空,去電梯裡體會電梯昇時的「昇」意,或有機會在乘船時,當看完四周海景,何妨細細體會一下船與海的湧浮。[意念]到後會是種經驗,但不應是種衝動的「引信」,「當意」念成為種潛意識的經驗後,就會如樹在適當時機時自會開出花放出「香」,但在芽苗時或及長,在莖、在枝、在葉你都找不到「香」的蹤跡。也如當你上公廁時,雖與旁人忘神的說天話地,或一心專注的偷瞄旁人時,你就是不會掏不到東西,或找錯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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